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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財經專欄之25> ECFA與台灣未來發展


<趙老師財經專欄之25> ECFA與台灣未來發展



一、前言
        
六月底兩岸跨出新局,於重慶正式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台灣從此邁入嶄新的經濟時代,除加速兩岸經貿正常化外,還將開啟參與國際及區域整合,逐步邁入自由貿易島。本文將簡單介紹ECFA簽署後將對台灣的效益,以及未來的走向,並提出幾點建議。至於,為何要簽署ECFA?簽署ECFA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是利多於弊?抑或弊多於利?以下提出個人的研究觀察。

        
近年來,兩國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或於區域間成立自由貿易區蔚為潮流。這些雙邊或多邊的貿易協定最大的特色,在於特定國家相互給予貿易免稅或極低關稅之優惠。台灣是以外貿為主的經濟型態,無奈,民進黨執政八年,以意識型態治國,無法與主要貿易伙伴簽署FTA,台灣僅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與薩爾瓦多等小國簽訂FTA,這四個國家佔我國對外貿易比例只有0.18%之譜,效益相當有限,讓台灣陷入邊緣化的危機之中。未來各個自由貿易協定逐漸運行,台灣企業將受到嚴重的衝擊。個人認為。尤以東協十國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區,對我國影響最為劇烈。加上日韓也陸續加入該自由貿易區(俗稱「十加三」),東協與中日韓三國間的商品貿易將全部免稅,而這些國家佔我國出口總額的六成以上,十加三成形後將重創我國的紡織與塑化等行業。因此,政府才會積極與大陸簽訂ECFA,此舉非但可推動兩岸關係正常化,更能避免台灣被邊緣化。

二、ECFA主要內涵
        
兩岸經過多次的磋商,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終於在6月29日於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該協議前言明文指出協議的精神:

「兩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通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簽訂後,將會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促進雙方貨品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並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其中最後矚目的早期收穫清單方面,台灣有539項列入早收清單,而大陸方面則有267項,數目相當懸殊。而民進黨一直批評的項目,我方則堅守底線,遵守政府對人民的四項承諾,未擴大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不進一步降低過去早已開放進口的大陸農產品關稅;也不降低毛巾、成衣、家電、寢具、製鞋、泳衣等過去已開放的17項敏感弱勢產業的大陸產品關稅;更不開放大陸勞工來台工作。而且還順利爭取到開放18項台灣農產品列入早收清單,銷往大陸可以提前降關稅享受優惠。


三、ECFA能為台灣帶來何種經濟發展效益?
        
ECFA簽訂後對我國將產生立竿見影的好處,以下分述之:

(一)關稅減免

我國輸大陸的貨品有高達539項將調降關稅,遠高於對方的267項,比例達二倍之譜。若依據2009年雙方貿易的金額估算,539項貨品金額為138.4億美元,佔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的16.1%;台灣同意對大陸降稅的267項早收清單,為28.6億美元,佔台灣自大陸進口金額10.5%,效益十分可期。更重要的是,台灣的539項早收清單,預計約可獲陸方減讓關稅9億美元,我方減讓大陸267項產品,則約減少1億美元關稅,合計台灣可淨省下八億美元的關稅。而且這些金額都只是按照過去的貿易數據推算的,未來因為關稅減免,貿易規模勢必大幅擴大,我方獲益的金額將更為驚人。


(二)落實比較利益

兩岸關稅互相減免後,降低關稅壁壘,將能促進經濟學所謂的比較利益法則,將勞力密集的產業交由人工較便宜的大陸生產,台灣則專注於技術密集與附加價值較高的產品,兩岸落實專業分工的角色。台灣同意對大陸進口產品降稅的早期收穫項目,大部分是台灣所需的原物料、台灣較無生產的下游產品或具有競爭力並與陸方對等開放的石化、機械、紡織及運輸工具等產品。這樣的開放不但對我國產業衝擊有限,而且還有益於台商的產業分工佈局。


(三)搶佔大陸市場

關稅減免使得我國廠商相較於競爭對手有更高的競爭優勢,搶佔這個世界最誘人的市場。無怪乎,我國的競爭對手對ECFA簽訂,一直表達高度的關切,希望大陸延緩與我簽署。除了貨品貿易自由化外,ECFA也包括服務業進一步開放,大陸方面承諾開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業、電腦服務業、自然科學及工程學研發、會議服務業、專業設計服務業、取消台灣華語電影片進口配額限制、醫院服務業、飛機維修保養服務業,以及銀行服務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等金融服務業,對垂涎大陸市場已久的我國服務業者,未來也能在對岸的服務業市場大展宏圖。

(四)有效爭取外商積極來台投資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署之前,就不斷有外商看好未來後ECFA時代的龐大商機,有意來台投資,如德國福斯汽車公司(Volkswagen,簡稱VW)等國際企業絡繹於途。除了關稅的誘因外,台灣商品在大陸市場與高品質幾乎劃上等號,價格與高價的日本商品同等級,也是吸引外商來台的原因。另外,也有許多外商看好台灣與大陸同文同種與熟悉大陸市場的優勢,欲攜手台商共同搶奪大陸市場。因此,外商可望將會大舉來台投資。


(五)突破經濟孤立狀態

加速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在區域經濟整合盛行的今日,過去台灣宛如置身事外。我國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毫無疑義,與他國簽訂FTA本無須大陸同意,但因兩岸特殊的政治背景下,許多國家欲與我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均會顧慮大陸的態度。如今兩岸完成ECFA的簽署後,具有一定的良性示範效果,加上近來大陸也公開表示「合情合理對待,務實妥善處理」。是故,我國未來可望加速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個人在檢視中華經濟研究院以GTAP模型之研究,推估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GDP、進出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看來或許中經院的預估都還是過於保守,倘能充分落實ECFA效力,對台灣的經濟貢獻應會超過上述數額。

四、結語

In fact, ECFA的簽訂已對台灣邁向自由貿易島,跨出重要的一步,惟ECFA只是開端而已,未來還有許多重要的工作需持續推動,個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立法院應儘速通過ECFA的審查

ECFA係攸關台灣發展的重要議題,交由立法院審查理所當然,惟民進黨卻為反對而反對,欲以逐條審查方式,拖延甚至破壞該項協議。本文以為,ECFA性質與條約近似,應參酌國際慣例與前例,比照條約案審議,將ECFA依照條約案進行二讀會審議,就所有條文通盤審查與表決,而非依照一般法案的三讀會逐條處理。執政黨不需理會反對黨的無理要求,堅持原則儘速完成ECFA的審查。

(二)推動後續四大協定

ECFA僅是兩岸經濟合作的「架構」協議,早收清單所涉及的層面仍屬十分有限,未來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四大協定更是關鍵。根據ECFA規定,在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啟動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四大協定磋商。此四大協定涉及兩岸經貿的全面自由化,雙方歧異勢必極大,難以用讓利就能解決,我方應儘早研究規劃因應。

(三)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對於以出口為主的台灣而言,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重要性,已無庸再贅言了。未來透過兩岸連結突破台灣參與區域合作的瓶頸,與主要貿易伙伴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儘速融入全球區域整合中。

(四)加強弱勢產業的輔導與轉型

ECFA對於台灣多數產業帶來甜美的經濟利益,但市場開放仍對少數弱勢產業產生一定的衝擊。故政府應加強弱勢產業的輔導,降低其損害,並協助其轉型升級。

(五)繼續推動產業升級,朝向微笑曲線兩端

台灣一向以代工業為主,過去利用大陸廉價的勞工,獲取極佳的利潤。惟在人民幣升值、工資上漲、勞工短缺、租稅負擔提高、原物料上漲及融資困難等衝擊下,諸多台商已面臨經營的困境。政府應協助廠商改變現有經營模式,朝向微笑曲線兩端發展,一方面提升本身的技術,以創新提高附加價值;另一方面,朝向品牌發展,進軍大陸等市場。

        
ECFA確實可以去除台灣經濟發展的障礙,讓我們可以以公平的機會與其他國家競爭。ECFA絕非萬靈丹,未來還有許多挑戰尚待我們一一克服,如今台灣已經為台灣的未來跨出一大步,只要我們有決心,持續推動各項政策與變革,再創台灣經濟奇蹟的黃金十年將是指日可待。


趙永祥  抒于 2010/08/07



凡事唯有投入,結果才能深入; 凡事唯有付出,結果才能傑出;
凡事唯有磨鍊,結果才能熟練; 凡事唯有不煩,結果才能不凡。
能與智者同行,你會不同凡響; 能與高人為伍,你能登上巔峰。
你雖不能改變環境,但卻可以轉換心境;你雖不能樣樣勝利,但卻可以事事盡力。
Dr. Chao Yuang Shiang (PH.D in management), Assistant professor,Dep.of Finance,Nanhua University,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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