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收穫清單:
簡單的說「早期收穫清單」 就是「提早降稅清單」,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雙方列出開放對他們有利的關稅項目,提出「雙方提早降關稅」的項目的清單。由於項目對雙方(或單方)有利,相對於其他項目又提早了一些,所以有了「早期收穫 Early Harvest」的名稱。目前政府規劃中的「早收清單」包括:石化業、汽機車業、機械、批發業、零售業、電腦服務業、金融服務業與電信服務業。早收清單篩選原則是具有降稅急迫性的項目,例如我與東協稅差較大的產品,還有中國市場重要性高的項目,這將有利於我國業者爭取中國市場占有率,爭議性較大的農產品業,則暫時不列入雙方之早收清單中。